民法试题一道及解析

5月10日,甲以自有房屋1套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。6月10日,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,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。9月10日,甲擅自将该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。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?
A.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
B.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
C.甲与丁之间转让房屋的合同无效
D.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

下面是我自己的解析。

A不动产房屋抵押权的设立以登记为设立要件,乙的抵押权5月10日设立,甲作为房屋权利人9月10日将房屋转让给丁,并办理过户登记,丁成为房屋的新所有权人。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的,抵押权具有追及效力,乙对丁的房屋仍可以行使抵押权。A正确

B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以登记为设立要件,丙的抵押权未登记,故丙对甲的房屋的抵押权未设立。根据基于法律行为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,抵押权未设立不影响甲丙抵押合同的效力,甲丙抵押合同无无效事由,已成立,题目没说啥时生效,也无法定的生效规定,视为合同成立时生效。(我感觉本题考查的是区分原则而不是合同的成立与生效)b正确

C本案中,虽然甲以房屋为乙设定了抵押权,但是甲仍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,其可以转让抵押财产,在甲与丁之间转让房屋的合同无其他效力瑕疵事由时,该合同应为有效。故C项错误,当选。

D按照甲丙的抵押合同,甲有义务为丙办理抵押登记,甲未履行的构成违约或瑕疵履行,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。D正确。

综上,此题选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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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:法考

作者:Garen Su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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